关于加强“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萧合人〔2016〕63号 |
关于加强“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各企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十一”国庆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现就做好今年“十一”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二、全面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安全员要具体落实,组成专门检查小组,按照《区供销联社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办法》的标准,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排查。特别要将以下四类作为检查重点: (一)要牢固树立生产经营必须服从安全的理念,加强对出租房、老旧危房的检查力度,全面开展房屋结构、电器设备、电线电路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工作,对存在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进行修理和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不得出租。 (二)要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全面开展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电梯和锅炉,确保特种设备按期年检、定期保养。 (三)要加大对市场、酒店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排查力度,重点检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到位等,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四)系统危化品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类安全台账,定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安全无事故。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要有书面整改通知,要定人定时定责任,彻底整改。检查整改情况,要向区联社上报书面报告。区联社将在国庆节前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检。 三、加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要落实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区联社值班领导报告。各单位主要领导、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重点单位和关键部门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各单位“十一”值班表,请于9月27日前报区联社人事部。 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9月22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安委会办,区农办、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 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