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浙石油万丰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油万丰公司”)为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萧山区供销联社(浙江万丰集团)合资企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岗位 | 招聘人数 | 基本要求 | 能力素质要求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
综合供能服务站站长 | 3 | 男性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化学、化工及安全类专业优先 | 具有两年以上成品油销售企业县市级公司加油站站长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
零售管理专员 | 1 | 男性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具有两年及以上成品油销售企业零售管理岗位或成品油销售企业县市级公司加油站管理经历优先 |
财务主管 | 1 | 不限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会计及财务相关专业 | 具有零售企业财务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
办事员 | 2 | 不限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精通office等办公软件,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工作细致有耐心 |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刑事违法记录,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采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萧山区供销联社(万丰集团)网站(www.zjwfgroup.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可在萧山区供销联社(万丰集团)网站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到邮箱:(15245615@qq.com)。本次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4日下午五时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联系人:高先生 15058172719。
(三)资格审查
1、由萧山区供销联社人事部和浙石油万丰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4)原单位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或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一份。
2、资格审查时间由浙石油万丰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面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开考后10分钟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笔试资格;面试时须提前10分钟到达候考场,开考后尚未到达候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浙石油万丰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4、在笔试和面试过程中,进入招聘岗位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由浙石油万丰公司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浙石油万丰人事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用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萧山区供销联社(万丰集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实的,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公司考核决定是否转为浙石油万丰公司在编员工。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期间,由萧山区供销联社或浙石油万丰发出考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招聘对象不接电话或电话无法接通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3、招聘对象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报名者务必得到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名。否则,后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5、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本次招聘接受萧山区供销联社党委、纪委等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71-82633984。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石油万丰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058172719。
2020年12月18日